作为新兴事物的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4”,政策在不断地完善中。昨天,省教育厅出台《关于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全部考生的前50%才有资格被“3+4”录取,新政将从2016年入学的考生开始实施。
成绩前50%的学生才能报
《意见》规定,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招生生源范围为各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所在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生源不足的市,经省教育厅同意,报考成绩位次要求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5%。
记者了解到,“3+4”现行录取门槛有3个,首先学籍注册地在试点学校所在设区市。其次,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进行录取的市,考生录取成绩须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的70%以上;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录取的市,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再次,非学业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近年来,我市“3+4”录取分数线都在普高线以上,一些热门的专业高出普高线十几分,按照中考普职招生比例1:1测算,普高线上的考生应该是全部考生的前50%,因此这一政策调整对青岛考生影响不大。
综合测试全省统一划线
《意见》进一步明确转段录取标准。贯通分段培养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才能转段录取。学生参加综合测试,需参加中职培养段结束当年的春季高考报名和考试,春季高考单设“转段”类别,综合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综合测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由招生本科高校确定,并在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方案中体现;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由省统一设定,即为:文化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文化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考虑到试题命制的不确定性,省统一设定的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可结合往年成绩情况及当年的试题难度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过10%。
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起入学的“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考生开始执行。2016年起入学的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高职学生转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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