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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进社举办“互联网教育”论坛

2015-11-03 09:02:06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帛幼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究竟给教育带来怎样的变化?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中华教育改进社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教育+互联网高峰论坛”,一线教学管理者、专业研究人员、公益组织成员、社员代表及互联网企业人士近200人围绕此主题以学术报告、开放演讲、圆桌对话、互动问答等方式进行了专业深入讨论,达成教育+互联网共识。

互联网是科学与民主理念的技术体现,是文化权利下移的现代化手段,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逻辑。教育需要遵从这一逻辑不断改进才能确保自身延续、存在和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社会发展的价值。

互联网建立了新的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实现了更广大范围的人和人的智慧互联。由此带来了教育改进的巨大空间,也给当下教育带来巨大挑战。回避互联网的教育只会被时代抛弃,积极参与才能跟上时代发展进程。教育当事人要以理性、专业、开放的态度应对互联网,既不要把互联网当成万能的,也不能以主观偏见妖魔化互联网。

互联网主要解决了教育的多向快速传播问题,不能解决人的成长发展过程性问题,不能解决认知方式和管理体制之类的问题,对互联网倒逼教育改革不能过度期望;互联网可以导致教育观念的改变,但并不必然改变教育观念,需要防止互联网新瓶装上落后的教育“旧酒”,防止“满堂灌”演变为“人机网共灌”。

互联网构成师生及各方教育当事人的多元立体体系,挑战传统的教育管理,教育管理体系需要顺势改进,不能逆势回溯。以世俗权势阻隔师生与互联网的接触既不明智,也会试这种权势自身为时代所边缘化。

互联网正在使形式化的学校消亡从理论转变为实践,所有学校都需要不断地因应改进,才有存在的价值和延续的可能,其中最关键的是学校要回归学习的本质,从重视塑造教育对象转向真诚地为学生学习服务,教师从依据知识结构对学生建构转向整合互联网资源与学生双向、实时互动。

互联网引发新的话语与权势博弈,次优教育存在将由于不被选择而失去话语权。实现个体间的权利平等才符合互联网发展的基本逻辑。在教育上使用互联网应立足于充分发展人的天性,而不应以控制、监视、束缚的思维方式利用互联网,也不宜扩大其中某些个人或组织的权力,或以某些人或组织的权利压制另一部分人利用互联网的权力。

互联网的多样性要求教育+互联网不能以单一主体,单一模式推进,而需要多主体互动推进,要求教育进一步开放而不是封闭,进一步国际化而不是强化国别特性,进一步多元而不是单一模式化,让教与学变得更加简便而不是更加复杂,让教学更为直接而非经理过于繁琐的环节,促进每一个个性不同的人以符合其自身天性的方式发展。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在城乡及各领域确保每个人无障碍地有效使用互联网的权利是教育+互联网健全发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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