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的一位购房者吴女士反映: 2014年12月,自己在康大山语海购买了一套房子,2015年6月份开始装修,装修过程中发现内墙存在一点质量问题,当时为了不耽误工期,她就找到青岛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因为当时已经装修了一部分,所以吴女士提出已经贴过磁砖的墙面由她自己处理,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方面负责。令她没有想到是,内墙的质量竟然非常差,在装修最后对剩余墙面做硅藻泥施工时,出现了大面积脱落现象,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好暂停了装修施工。吴女士再次找到开发商协商,并提出了退房、退装修费用的要求,但遭到了开发商方面的拒绝。
另一方面,吴女士也接受开发商进行墙面维修处理的方案,但是房子装的已经差不多了,顶部也进行了吊顶处理,顶部的支柱墙必须拆除才能进行全面维修,但开发商称维修过程中顶部损坏了他们不负责,这样又让吴女士无法接受。吴女士要求把所有墙面处理好,但并不能破坏或维修完后恢复目前的装修现状,并赔偿一定数额的误工费。或者所有的维修由吴女士方面负责,但要求康大地产进行一定的赔偿。
经过多次的协商,双方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这也造成了吴女士房子装修停滞了5个月之久,开发商方面坚持维修的处理方式,但不能按照吴女士方面提出的要求。另外如果让吴女士负责维修,开发商方面只赔偿三万元。吴女士称贴瓷砖时处理墙面费用已经超过2万,现在剩余需要维修处理部分面积还有三分之二,这点赔偿根本不够。并称此解决方案属于霸王条约,令她无法接受。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青岛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翟士光经理,他解释称,房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因房子未出保质期,维修和赔偿应该由建筑方负责。吴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房子已经装修过,给墙面全面维修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双方在赔偿数额方面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所以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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