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巨大的房地产库存压力,继2月初降低非限购城市首付比例后,财政部等三部门日前又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去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推进“去库存”的政策;包括山东、江西、甘肃、海南等20多个省(区市)的150多个城市也密集出招,从供需两端入手出台“去库存”政策。
楼市去库存政策逐步出台并且加码,各地政府都用了什么招?
“去库存”列入13个省(区市)政府工作
最近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国家统计局2月26日发布数据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扩大,一线城市上涨明显,北上广深领跑全国,深圳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上涨52.7%,排名第一位,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卖房者一天涨价3次的情况。
但北上广深火爆的楼市难掩全国总体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过大、周期过长的现实。其中,数量巨大的库存面积中,有很大一部分在二三四线城市。因为市场规模小、购买力不足等原因,广大中小城市面临的房地产库存压力异常明显。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2月22日发布的全国35个城市(4个一线城市、20个二线城市和11个三线城市)的监测结果显示,4个一线城市的去库存周期已经都在10个月之内。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存量已经控制在了1000万平方米以内,深圳的库存更是低至416万平方米。
按照城市规模来看,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去库存压力最为明显。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监测结果显示,热点二线城市的库存量和去化周期甚至比一线城市还要小。截至1月底,苏州、南京和合肥的库存量分别为450万平方米、549万平方米和332万平方米,同期成交量分别为121万平方米、135万平方米和86万平方米,这3个城市的去库存周期都已经在4个月以内。
上述监测结果还显示,三线城市1月新增供应量为242万平方米,而新增成交量为204万平方米,新增供应量依然大于新增成交量,库存出现小幅上升。11个三线城市样本中,去库存压力最大的北海市去库存周期达到34个月。
面对房地产库存压力,各地政府,尤其是二三线城市较多的省级政府纷纷“出招”。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各省级政府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后发现,甘肃、四川、山东、山西、浙江、陕西等地纷纷召开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去库存”问题;福建、江西、内蒙古等地则以省级政府文件的形式,专门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文件;山东、海南等地专门印发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或意见。
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在26个省级政府工作报告中,“去库存”共出现41次,其中,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13个省(区市)把去库存列入了2016年的政府工作安排之中,且大多与“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共同出现。
“开流”与“节源”
记者梳理发现,在“去库存”、稳投资的房地产“保卫战”中,不少地方政府都在房地产政策领域通过“增量节源,存量开流”的方式推进去库存行动。
海南是目前对房地产经济依赖度高,且房地产库存量大的省份。2015年,房地产占该省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一半,并仍呈上升趋势。截至去年年底,海南商品房库存量约为4100万平方米,消化期约为50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约45个月,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针对这一情况,海南对房地产库存的增量部分实施“节源”。
2月23日,海南省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提出加强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和规划审批调控,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增量。对该省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该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下同——记者注)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同样在供给侧对房地产库存采取管控手段的,还有宁夏。
2015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严控住房用地规模,对闲置房地产用地面积超过已批准总面积10%的地区,不再增加房地产新增用地指标;房地产企业销售面积达不到可售总面积50%的,不再审批新的楼盘项目。
如果说海南、宁夏等地对房地产库存增量部分的管控措施是“节源”,那么甘肃、四川等省份实施的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的通道、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等措施,则是在库存的存量部分“开流”。
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政策通道,是各地政府推进去库存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甘肃计划今年把4.6万套保障房中的3.3万套保障房用于从存量商品房中回购。福建省明确表示不再新建公租房。安徽省要求确保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山西要求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市要达到80%以上。青海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政策通道。河南则出台新政策探索“租售并举”,规定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后,符合规定的可选择申请直接购买所租住公租房。
此外,也有不少省市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货币化安置的要求。江西要求在2016年,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100%;内蒙古则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规定凡市场上商品住房存量较大、可以满足安置房源要求的地区,一般不再审批新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成为各地“去库存”的另外一项重要手段。在地方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上海、河北、吉林、四川等地都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对农民进城购房做出较为系统规定的是福建省。为进一步鼓励农民进城购房,2月19日,福建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落实户籍改革方案和居住证制度,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政府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给予农民购房现金直补,并对购房农民的子女教育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编辑:紫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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