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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登记不动产证书有效 年底前实现新开旧停

2015-10-23 15:36:16
来源:齐鲁网
责任编辑:光影

齐鲁网10月23日讯(记者 蔡晓彤 杨婷婷)10月14日,山东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副厅长宋守军向各位介绍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通过产权变动逐步替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新开”的同时实现“旧停,”明确“新开旧停”的时间节点为今年12月底之前。在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始运转前,原各类登记机构仍按原有的工作模式正常开展日常登记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介绍,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具备颁发新证条件后,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无缝衔接,坚决杜绝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断,登记秩序混乱,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的发生,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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