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市新政盘点
7月2日
新建住房“90/70”比例限制取消
7月2日下午,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办新闻发布会,指出青岛市将全面放开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比例限制。以往“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规定或成历史,完全放手让市场来决定户型,让购房者来决定户型。
此外,按照规定,土地手续、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办理时限要在现有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崂山区、城阳区、青西新区及红岛经济区的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由区政府(管委会)根据配套建设内容自行确定,报市政府备案后予以公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情况,调整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环节,并指导中介机构通过合同承诺方式调整收费环节。
8月4日
青岛发布“维稳”楼市十六条
市城乡建设委联合七部门正式发布《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共涉及“十六条”规定,其中多条涉及商品房去库存的问题,明确规定要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商品房有望转化回收作为公租房房源,存量商品住房规模较多的区市,应回购或租赁部分存量或在建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其中,最大的亮点为公租房房源方面做了创新。存量商品住房规模较多的区市,应回购或租赁部分存量或在建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在户型上,应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房为主,存量小户型住房数量较少的,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至85平方米;在区位上,应以交通便利、配套完善、需求集中的区域为主;在房源布局上,应按栋或按单元相对集中分布;在采购和租赁程序上,可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委托国有公司回购或租赁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8月17日
房贷利率7折或将重现房市
8月17日,山东省住建厅出台更加全面详细的“稳市”新政,据了解,新政涉及信贷税收、公积金、住房用地、住房品质、房地产业监管、房地产主体责任六大方面。
山东省住建厅最新公布的《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和山东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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