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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 首套二次同等待遇

2015-09-07 06:42:03
作者:王琦
责任编辑:亚麦

9月6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自9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降至20% 。对此 ,业内人士多认为政策体现了对楼市利好作用,但是受限于青岛公积金使用情况,执行上或将遇到资金紧张局面。

二次贷款首付从60%降至20%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其中,在青岛市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下降政策是源于8月31日晚,住建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分联合发出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8月份,山东省办公厅曾发布省公积金新政,其中提到了“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允许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等政策。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近两年来,青岛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住建厅特别指出,像青岛市这样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下一步,将根据青岛市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

对楼市有利好,但效果不大

对于本次公积金首付比例降低利好政策,业内人士多认为政策体现了对楼市利好作用,但是受限于青岛公积金使用情况,执行上或将遇到资金紧张局面。

链家网青岛运营总监张斌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有力度的政策,对于缴纳公积金的普通职工来说,在购房时降低了门槛,加上前期刚刚调低了贷款利率,这在金融层面对楼市是个非常有刺激的利好作用,“购房者在此时买房也是非常好的机会”。不过张斌也同样认为,降低首付理论上是很有利于降低购房门槛,可是有公积金的限额15倍或50万,总额限定影响了政策利好发挥。

房价点评网青岛机构首席分析师张则涛为记者算了笔账,此次公积金首付比例下调后,只有新房总房款75万元以下,才能完美享受两成首付。以总房款75万为例,首付两成为15万元,贷款60万元,前提条件是夫妻二人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余额不少于4万元。而市区新建商品住宅中,二次置业的改善性住宅总价多数在100万元以上,首付两成形成虚设;部分总价接近于75万元的刚需住宅,往往购房者年轻,工作时间短,公积金缴存额度低于4万元,达不到公积金贷款额度的60万元上限。

张则涛认为,青岛本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对市场的实际影响并非想象中那么大,更不能与2008年相比。调整之后,部分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家庭可能会看中公积金低贷款利率,进而中长线投资低总价刚需住宅,这种改善需求挤压刚性需求的现象,能否出现还要进一步观察。

青岛现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

在缴存时间方面,青岛市现行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首付比例方面,按照本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购买二手房首次申贷的,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房龄10年(不含10年)以上的,房龄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在贷款额度方面,购买新建住房,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二手房最高为35万元;个人购买新建住房最高可贷36万元、二手房最高为21万元。另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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