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60多岁的老高坐在百仕凯旋城的小广场上纳凉,秋风初起一阵寒意,老高的心越发烦躁不安。眼看着自己“高大上”的小区日渐凋敝,环境一天比一天脏乱差。老高心里不由一阵感慨,难道这小区就这样没人管了吗?“服务不好就不交费”,“不交费就不退出”,这样的小区“悲剧”每年都在上演 ,这一次倒霉轮到了老高头上。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调查发现,小区物业服务监管的空白,相关部门没有执法权的尴尬,这样一旦业主和物业公司闹起矛盾,大家只有无奈走上漫漫的打官司之路。
A 案例
收不齐物业费,物业不走了
“不少业主都还拖欠着物业费没交,我这里都有账本记录,有好几户都是拖欠一两年的物业费了,这钱要是收不上来,我肯定不走,其他的事一概免谈。”近日,崂山区百仕凯旋城居民和物业公司闹僵了。物业公司声称自己这几年都在提供物业服务,但是小区部分居民却拖欠物业费,导致公司亏损,现在居民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想要“炒掉”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难以接受。
可是小区的住户却不买这家“喊冤”物业公司的账。居民抱怨小区物业公司太差劲,除了清理垃圾之外,什么服务也没有;小区物业公司则坚持认为,不管服务好坏,只要提供服务就要原价收取物业费,少一分都不行。双方这样僵持不下,导致小区业主们虽然不满意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不收齐物业费就是不走;并且还是一如既往地提供“让小区业主不满意的”服务。
市民王女士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13年前后,当时小区陆续有居民入住。“小区的物业公司从入住开始就一直在换,现在这个物业公司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也不是业委会选出来的,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小区大多数居民都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好。”据王女士介绍说,在她看来,正是由于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过关,所以才导致现在这样的局面。
“现在小区的物业费是一平方米一个月1.6元左右,这个价格我们居民都觉得很正常,可以接受,但是一看物业公司的服务,我们觉得这样的价格也高了。而且我们拨打了市物业办的电话,市物业办说,这家物业公司的资质已经过期,没了资质的物业公司,我们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呢?”王女士介绍说,“小区的电梯有两年左右的时间没有检修过,这两年还发生过两三起居民被困在里面的事,最后还是消防队来撬开了门。物业公司说有居民拖欠物业费,这不假,但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在物业公司,小区居民没有过分要求更多的服务,如果服务好一些,相信也不会赶物业公司走。”最后,即便是街道办、城管、派出所等一起上阵进行协调,结果还是无功而返。
欠费不交,物业公司告业主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因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闹矛盾而走了打官司之路的案例不在少数,从2014年至今,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官司就有30起左右,其中涉及最多的是关于物业费的问题 。比如,市中院今年6月19日就曾裁决过这样一个案子: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所以拖欠物业费,随后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了法庭。
案情并不复杂,位于李沧区的一家某物业公司诉称,其曾是刘某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为小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至2013年10月17日,但刘某在此期间并没有及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用,在与刘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所以才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而刘某表示自己拖欠物业费也是有理由的:那就是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刘某声称,自己接收房屋的时候房屋就漏雨,联系物业公司找开发商维修,可是很多年过去了,物业公司却一直没有给维修。而且据他所说,他所住的楼座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站,一到夏天味道很重,导致他家都没有办法开窗户。
更让他觉得不满的是,物业公司不给他充电费卡,致使他没有办法在小区居住。刘某家的对讲门铃一直不好使,刘某的车进不了小区。所以刘某表示,只要物业公司把刘某说的问题解决了,他才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于是双方就这样“杠上了”,最终打上了官司。该物业公司2014年将刘某告上了李沧区法院,法院判决刘某支付该物业公司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7日的物业费2782.40元及违约金1913元。刘某不服。于是今年1月30日又向青岛市中院提起上诉,这一来二去,到6月19日二审判决,一场物业和业主纠纷的官司花费近一年时间。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了解到,像这样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闹矛盾”的,还只是一个个例。随着这几年一批小区的建成和居民的陆续入住,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时不时就会发生矛盾。而在这些矛盾背后,不少人不禁会问,居民付出的物业费应该获得哪些相对应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是否有量化的标准?当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了矛盾时,相关部门如何执法?是否真就只能通过“遥遥无期”的官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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