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最后一公里”
青岛建立养老顾问制度 制定养老服务清单提供居家养老支持
为打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的“最后一公里”,让老年人及时了解掌握养老政策、获取养老资源、获得优质服务,近日青岛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推行<养老顾问制度(试行)>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建立养老顾问制度。
养老顾问区分镇(街道)级养老顾问和村(社区)级养老顾问,由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聘任。其中,镇(街道)级养老顾问由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职担任,也可从银龄志愿者中聘任,一般不少于2人;村(社区)级养老顾问由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兼职担任,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养老顾问,未建立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的,也可以从银龄志愿者中聘任。
《通知》指出,养老顾问的工作内容包括政策咨询、资源链接、委托代办和服务建档四个方面。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各类政策咨询、解答、养老规划等服务,根据来访老年人的具体情况,提供各类政策的指导和办事指南的同时,养老顾问还可以为老年人介绍辖区内养老机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各类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信息。除此之外,养老顾问还可以受老年人或其家属委托,代为办理与养老相关的各项事务,做好服务对象建档及服务记录等工作,并开展持续跟踪服务。
记者了解到,镇(街道)级养老顾问还可以根据不同老年人需求,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建议和解决方案。比如制定养老服务清单,制定个性化照护服务计划与方案,开发和推介适合不同老年人特点的“养老服务包”或养老服务项目手册等;提供居家养老支持,参加家庭护理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老年辅具用品推介、居室适老化改造指导等。
为确保养老顾问制度有效推行和实践,青岛鼓励在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场所设立养老顾问点。同时,在养老顾问服务场所放置或张贴“养老顾问”标识,并使用指示牌、引导牌等进行指引;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及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流程,并做好服务记录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养老顾问的政策培训,提升岗位服务技能。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涵)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秦璐]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