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断满足失能(失智)人员长期护理需求
日前,市医保局对《关于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据悉,该《意见》自今年起实施,居民长护险资金增加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0元,并适时确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市医保局将加强定点护理机构布局规划,推动定点护理机构布局合理、配置均衡、服务可及。
《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长护险制度,推动长护险提质增效精细管理,不断满足失能(失智)人员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保障需求。根据《意见》,我市拓宽了长护险筹资渠道。自2023年起,居民长护险资金在按照青政发〔2021〕6号文件规定基础上,增加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0元,根据长护险资金运行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确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市医保局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强化长护险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和风险调剂、超支分担机制,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提高长护险基金使用绩效。
市医保局将贯彻国家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推动我市长护险失能(失智)等级评估与国家标准实现并轨统一;加强对评估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规范评估流程,提高评估质量;提升评估人员专业素养,逐步提高评估水平。加强定点护理机构布局规划,推动定点护理机构布局合理、配置均衡、服务可及;完善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健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定点护理机构的费用支付管理,探索建立分层次支付机制。
此外,市医保局将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利用就业培训等方面资金组织开展照护人员培训,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训;推动照护队伍职业技能评价,推动实现照护人员持证上岗,促进照护队伍专业化建设。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秦璐]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