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月起实施
“全人全责”新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月将正式实施,3月28日,青岛市人社局解读全相关配套文件,对参保人的待遇资格、申请条件、待遇标准、服务形式、办理流程及结算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完全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5月就能享受相关待遇。
多元化筹资:医保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贴
护理保险参保范围与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致。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
青岛市职工护理保险资金主要通过医保基金划拨、医保个人账户代扣、财政补贴等多元化渠道筹集。一是从职工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一次性划转,并按照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总额0.5%的比例,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月划拨。医保基金占总筹资额的65.9%,承担了主要的筹资责任。二是按照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基数0.2%的比例,从应划入在职职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按月代扣,月人均7.5元左右,退休人员暂不缴费。据测算,青岛市个人缴费仅占筹资总额的24.01%,低于省政府规定的30%。三是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补贴。
完全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须先评估
青岛市社保局护理社区处处长张雅娟介绍,青岛市护理保险制度重点保障完全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申请护理保障待遇必须进行照护需求等级评估。对于完全失能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的身体失能人员,可申请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护理保障待遇,必须进行照护需求等级评估。
青岛市对参保人照护需求等级共划分为0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6个级别。0级为能力完好,一级对应轻度失能 ,二级、三级对应中度失能 ,四级、五级对应重度失能 。其中,文件规定评估等级达到三、四、五级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护理保险相关待遇。
新护理保险制度4月1日起实施
青岛市新型护理保险制度自4月1日起实施,参保职工自5月1日开始享受生活照料待遇。5月1日至9月30日,所有在床的失能失智人员统一按评估等级三级享受相关生活照料待遇。因从4月1日起新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失能评估机构将按新的评估办法对在床参保人及新申请参保人进行等级评估,并确定评估等级、有效期和护理服务形式。因评估时间有先有后,为体现公平性原则,在10月1日前所有人员统按照评估等级三级享受生活照料待遇。
10月1日后,根据本人实际评估等级享受生活照料待遇,其中,重度失智人员按照失能人员评估等级五级享受生活照料待遇。
城市信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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