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围绕解决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协同联动,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提高药品供给质量疗效,确保供应及时,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直面深层顽疾:
从单兵突进到全链条发力
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形成了患者、医生、医院、政府都喊难的现象,药品价格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可见一斑。
从化解当前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入手,为构建长效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打基础、做铺垫。此次印发的《意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在药品改革领域“全链条、全流程”发力,明确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强化药物使用监管等。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使用环节,一系列举措坚持“标本兼治、协同突破”。目的就是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
“相较于以往药品领域‘只改一方’的改革方案,此次改革‘三位一体’,有效形成了多方联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认为,这是我国药品领域的重大改革,将对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意义深远。
药品流通一端连接生产供给、一端连接终端需求。傅鸿鹏表示,针对药品流通领域的一些乱象,《意见》从药品流通改革的七个方面提出新措施,后期将会有多个配套文件出台,医药流通行业重组整合将加码,有些甚至可能发生颠覆性变化。
控医疗费用:
“两票制”、合理用药同协作
《意见》明确,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药品采购和企业单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通过流通领域的改革解决部分药价虚高问题,只是其中一个手段,控制花费才是真正目的。”中国药科大学教授丁锦希认为,《意见》明确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寻求治本之策,《意见》还特别强调“合理用药”。明确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发挥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药是医生开出来的,要控制好‘医生手上这支笔’。”丁锦希认为,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这些举措将有利于实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破药品短缺:
从医药生产端发力全面提高供给质量
近年来,廉价药频频出现断货,甚至滋生出黑市价、境外代购以及制贩假药等现象。解决药品短缺问题,既要快速应对燃眉之急,更应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
药品短缺是全球普遍存在的难题,成因复杂,主要表现为供应性、生产性、机制性以及垄断性短缺。
2016年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对优先审评列出了17种情形,将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都纳入优先审评,同时明确优先审评程序和工作要求。
用上放心药:
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此次意见明确,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如何推动创新药物解决更多病患要求?据了解,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医疗机构将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此前,我国对国产药品实行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一的管理模式,仅允许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批准文号、经过规范认证后,才能生产该药品。实践中,逐渐形成“量多质劣”的趋势,某种相同药品的生产企业甚至多达几百家。
《意见》对药品生产领域改革既做“减法”也做“加法”。专门明确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这是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编辑:可可]分享到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