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强化校园食安防控,推行学生小饭桌“微管理”
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要求相适应,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坚持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严打违规使用农兽药
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规定。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积极探索推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治理、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清洁厨房”行动
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将养老机构、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食堂纳入实施范围,不断扩大覆盖面。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推行色标管理,鼓励开展白手套、白毛巾、白口罩“三白”行动,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
推行学生小饭桌“微管理”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月度自查和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等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四查”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源头控制,推动大宗物品统一集中采购,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评议。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逐步推行“微管理”,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
狠抓网络订餐和单位窗口安全
将食品安全纳入旅游景区和交通场所综合治理范围。严格许可审查,强化日常检查,监督景区及交通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景区及其周边和铁路、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网络餐饮服务应具有实体店铺并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健康证明,送餐容器无毒、清洁,符合卫生标准。
打击农村“三无”食品销售
以农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保质期、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将农村集市、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及农村聚餐、农家乐等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对农村食品供货商的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行为。
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
以“安全、健康、口碑”为核心,“点线面”结合、立体化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和“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全产业链培育放心品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整体提升山东食品品牌形象。通过持续创建和培育,带动更多企业积极争创品牌,形成品牌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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