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95%以上中小学已建心理咨询室
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神卫生法实施四年来,我市的精神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据介绍,2016年6月成立了全市首家心理健康查体中心,为个人、组织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市教育局积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全市95%以上的中小学建立了心理咨询室,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指导,积极传播心理正能量。市司法局在监狱、强制戒毒所分别设立了3个心理健康指导中心,39个心理辅导站,并把362名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的警察安排到监管矫治一线,心理辅导在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改造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均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把医护行为纳入了法律规定的框架,医院制订了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告知并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诊疗行为从“送”、“诊”、“治”、“出”四个关键环节得到全面规范。
2013年以来,市卫计委共审批精神病专科医院7家,设置床位824张,投资总额7850万元。目前,市政府已经启动了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在红岛高新区的新院区建设项目,黄岛区和胶州市也已分别投入3亿元、2800万元建设精神专科医院。在市残联的积极努力下,我市困难精神障碍残疾人服药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住院自负部分救助标准和托养救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目前,我市已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3.13万人。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的认识;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神卫生保障水平;建立精神障碍防治康复的长效补偿机制。还要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精神卫生社区服务,推动社区预防、治疗及康复工作一体化。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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