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6月1日起,青岛市将调整118个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品种。
其中,将天王补心丹等14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将安宫止血颗粒等87个品种由乙类药品调整为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调整参附注射液等15个品种的限制支付范围。将利鲁唑和帕拉米韦氯化钠2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具体药品调整可参考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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