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成药改名将设置过渡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8日就规范中成药药品名称问题表示,下一步,对于已上市的中成药中根据有关规定确需修改名称的产品,食药监总局将给予其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采取加括号的方式允许老名称使用,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适应。
此前,食药监总局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各界热议。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食药监总局药化注册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中成药夸大式命名是中成药行业乱象的集中体现,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字眼,带有明显夸大医疗效果的成分,而诸如“御制”“秘制”等则有虚假宣传的嫌疑。如此命名,显然与广告法中相关规定相违背。
该负责人强调,中成药命名新规的出台,重点是清理带有明示或暗示疗效成分、存在低俗迷信的中成药名称。药品名称作为药品标准的一部分,是药品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规范,严格管理,不能给公众造成误导。药品名称不能明示或暗示疗效,是药品名称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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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新规被指“一刀切”
今年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首次对中成药命名进行了详细规定。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该征求意见稿一出台便引起广泛争议,人们不禁发问:今后风油精、云南白药、速效救心丸这类大众耳熟能详的老中药都要改名换姓了?此外,有企业担心经营多年的知名品牌受损,损失将难以估计,而产品包装、说明书等变更也将增加额外的成本。因此,有评论认为,该政策不能简单地“一刀切”。晨报综合报道
部分可能需要改名的中成药
带有“宝”字
男宝、女宝、血宝、肾宝、通脉宝、脑力宝、小儿至宝丸
带有“灵”字
咳喘灵、鼻炎灵、清开灵、银屑灵、通便灵、迈之灵
带有“精”字
风油精、人参首乌精、固精丸
带有“速效”
速效救心丸、速效牛黄丸、速效止泻胶囊
带有“强力”
强力枇杷膏、强力定眩片、强力天麻杜仲丸、强力清脑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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