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青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9月20日,青岛市政府发布《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17年年底,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比例降到28%以下,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实施范围包括青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等。
逐步取消行政级别,院长试行公开招聘
《方案》指出,此次改革试点的目标是,到2017年年底,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水平稳步提高,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实施范围包括青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省驻青公立医院、疗养院,市和区(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含已参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部队、高校、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院。
《方案》指出,此次改革试点共有9项任务。在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市、区(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试行院长公开招聘,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个人卫生支出占比降到28%以下
在推进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对胸科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调价后仍无法平衡的,市、区(市)财政要按照医院运行实际给予差异化补助。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6年,实现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医疗费用总量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高,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中药制剂)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
减少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
年底县域就诊率达九成
在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方面,2016年年底,各区(市)要全面推进分级诊疗服务模式,逐步扩大分级诊疗开展区域和病种数,以高血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常见病为切入点,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到2016年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17年达到30%以上。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到2016年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到2016年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2017年达到50%以
在推进信息化建设方面,构建完善的青岛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2017年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市级区域信息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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