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夫妻俩花钱学会制作假药技术后,购入各种中、西药,混合面粉和白酒后制成假药,5名下线走街串巷摆地摊、快递邮寄等方式进行销售。近日,韩某某、钟某某等7名被告人被仪陇县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1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至4万元。
2013年初,韩某某、钟某某夫妻为了谋取高额利润,花钱从一陌生人处学会了制作假药的技术。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夫妻二人从成都市国际商贸城药材市场多次购进中药材1000余公斤,并在该市场药材加工商处将中药磨成粉。同时,钟某某以西藏本草唐药业公司经销商的名义,在该市场购进去痛片、醋酸泼尼松、维C、多酶片等多种西药,并从眉山市彭山区购入面粉和白酒。二人将购进的药材运回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的出租屋内,开始了制造假药的犯罪之路。事后,二人又将制成的假药取名为“蛇胆追风丸”,宣称主治风湿疾病。
假药制成之后,韩某某、钟某某二人将生产的约10万粒“蛇胆追风丸”以每粒0.25元至0.3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快递邮寄销售给卢某某、聂某某等5名下线人员。下线人员为突出该药的独特性,给药丸取名“苗家追风丸”,后通过走街串巷摆地摊、发放传单、快递邮寄等方式以每粒2元左右的价格进行销售,并欺骗当地群众此药为祖传秘方,主治风湿疾病。
目前,该假药被销售至南充仪陇县、眉山仁寿县、乐山犍为县、达州渠县等地。经鉴定,上述药丸系无包装、无生产日期、无生产批号的假药。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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