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近来引起全世界的关注。截至今年1月,至少在非洲、亚洲、美洲的4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为做好国内可能出现的寨卡病毒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3日公布了《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年第1版)》。
诊疗方案指出,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寨卡病毒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
根据监测,我国有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现有资料显示为3至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并可伴有非化脓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全身乏力以及头痛,少数患者可出现腹痛、恶心、腹泻、粘膜溃疡、皮肤瘙痒等。症状持续2至7天缓解,预后良好,重症与死亡病例罕见。
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甚至胎儿死亡。
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特别是与疫情发生地有人员往来的口岸地区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寨卡病毒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强与口岸卫生检疫、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广东、海南、云南等重点省份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有效开展灭蚊工作,降低蚊媒疾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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