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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困难居民医疗首次引入“全额救助”模式

2016-01-13 09:15:49
责任编辑:光影

12日,崂山区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发布的《崂山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行解读。据悉,新医疗救助制度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伴随着该项制度落地,崂山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比例位于全省首位。

在新的医疗救助制度中,崂山区将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了98%、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了95%、中低收入家庭成员3万元以上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了85%。

新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在青岛市新的救助制度基础上进行提升的,年内累计救助金额全市为13万元,而崂山区则达到了15万元,这一标准在全省居首位,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

“我们首次提出‘全额救助’的模式。”崂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主任张睿介绍称,新制度将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年度内个人自负费用在2.5万元以上的部分实施全额救助,首次明确不设封顶线。同时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治疗并造成家庭贫困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救助。

“有了医保报销的95%,结合我们的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再加上全额救助的部分,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基本实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自负费零负担,中低收入家庭自负比例也仅在15%左右。”崂山区民政局副局长韩德洲说。[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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