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与医院产生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但耗时耗力,还容易激发医患矛盾。记者昨天获悉,今年10月份,城阳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目前,已参与调解医疗纠纷近10件,促使当事人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
具有调解和普法功能
“医疗纠纷原因复杂,卫生和医疗机构协调解决困难较大,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时间较长,城阳区尝试采取非诉讼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来解决医疗纠纷。”城阳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说,医疗纠纷调委会位于安城路11号 (城阳区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心三楼),主要职能是为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有关医疗纠纷类事件进行调解,防止纠纷激化;同时,还可以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医学常识,引导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调委会主任由具有多年临床工作经验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经验的退休医生担任,另外选聘2名具有法律从业经历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和调解员助理。同时,组建起由医学专家、律师组成的20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疑难复杂医疗纠纷进行 “专家会诊”。
程序灵活不收取费用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到医疗纠纷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审查相关材料后,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不受理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决定受理的,进入调解程序;对于疑难复杂的,邀请医学专家、律师专家进行商讨。调解成功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人民调解介入医疗纠纷没有严格的固定程序,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继续调解,可以马上终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医疗纠纷,采取非诉讼方式达成协议,为涉事人员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对当事双方都是巨大的解脱。”城阳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需要调解的市民,可咨询67762615或18863932267。
(记者 王涛 通讯员 矫超 段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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