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0日是第二十四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为认真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精神卫生法律的认识,呼吁公众关爱精神健康,由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市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精神卫生中心承办的“2015年精神卫生法宣传咨询活动”,于10月10日上午在市南区宁夏路大润发广场举行。
《精神卫生法》是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颁布实施两年多来,对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而且明确了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侵害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向百姓普及医学、法律等方面知识,吸引了很多市民。执法人员现场接受过往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并发放《精神卫生法知识问答》宣传单300余份。同时,活动现场还组织了部分医疗机构的精神卫生专家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和精神健康指导,让社会大众了解如何关注和维护身心健康。
随着当今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活压力的增大,越来越多的人出现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据市精神卫生中心的调查,我市精神疾病发病率为17.36%,呈逐年递增趋势。为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自今年9月份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对全市所有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共计20家)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有关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履行相关告知义务情况等。
精神卫生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心理健康关系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在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疾病的诊疗时,发现医疗机构违反《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请拨打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举报投诉电话:85788111,一经查实,该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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