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每日邮报》9月28日报道,近日在维也纳召开的欧洲癌症大会上,有学者宣布了一个重要研究成果:孕妇接受抗癌治疗不会伤害腹中胎儿,孕妇可以做化疗、放射性治疗或手术治疗。研究团队对129名儿童展开了持续3年的跟踪研究,这些孩子的妈妈在孕期都患癌接受过包括化疗在内的治疗。孩子们18个月大和3岁大时分别接受了体检,都很健康。
研究人员在会议上指出,被诊断患癌的孕妇孕期不应该延误治疗。领导这项研究的弗雷德里克·阿曼特教授说,“研究结果表明,担心癌症治疗会影响胎儿发育,因此终止妊娠或者终止治疗的做法都是不科学的。孕妇若患癌,孕期治疗应该继续下去。”研究还表明,早产对胎儿的危害甚至大过母体化疗产生的影响,因此,孕妇应该做的是避免早产,而不是停止治疗。
阿曼特教授和他的团队对129名胎儿时期在母体内经受过癌症治疗的孩子进行了跟踪研究,得到了让他们振奋的数据。研究报告刊登在《新英国医学杂志》上,数据表明,这129名儿童无论是在18个月大还是3岁大时接受体检均显示发育正常。与母亲未患癌生下的同龄孩子比,各方面数据均达正常水平。
阿曼特教授在比利时鲁汶大学医院任职,他说,“与对照组儿童比,孕期接受过癌症治疗的妈妈生下的孩子,在智力发展方面也无差距,无论孕妇接受过化疗、放射性治疗、手术治疗还是药物治疗。另外,孕期接受的化疗周期,无论是1期还是10期,都不会对孩子的出生产生直接影响。”
有统计数据显示,孕妇最常患癌症是乳腺癌和血液癌,后者又包括白血病或淋巴瘤。在这次接受跟踪研究的孩子中,多达69%的孩子在出生前曾暴露在化疗过程中,3.1%的孩子在母体内经受过放射治疗,5.4%经受过化疗和放疗,10.1%经受过母体手术治疗的过程。
研究团队还发现,患癌孕妇无论孕期是否接受过治疗,胎儿早产的几率都很高,因此孕妇没必要因为担心早产而放弃治疗。“很多情况下,胎儿早产是医生和患者商量后做出的决定,由于母体的治疗耽误不得,因此,必须在孩子足月前通过剖腹产或引产手术提前让胎儿出生,好继续进行癌症治疗。”
出于科研严谨的态度,阿曼特教授还强调,“本研究中所指的化疗已涵盖多种常用种类,但不能确保所有的化疗都安全。建议考虑主治医生的建议。”阿曼特表示,下一步他们会对更多案例展开研究,观察孕妇接受药物治疗时,每一种用药过后对胎儿产生的影响,以帮助医护工作者在给患癌症的孕妇用药时,对后果把握地更清晰。
英国癌症研究协会的首席信息护士马丁·莱德维克说对这项研究成果持中立态度,他说,“尽管这项研究结果看上去鼓舞人心,我们还是必须承认,很多化疗药物对孕妇的身体会产生非常巨大且长远的影响,很难断定不会对胎儿有负面影响。举例说,有些治疗乳腺癌的药物在怀孕前三个月服用是安全的,但是怀孕后期服用是否安全就无法确定。必须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城市信报/信网编译 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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