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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贸区印发12项奖补措施 助力企业“开门红”

原标题:12项奖补措施助力企业“开门红”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

记者20日获悉,《青岛自贸片区关于实现2025年经济“开门红”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为企业送上新春政策“大礼包”,助力企业稳中向好发展,力争实现2025年片区经济“开门红”。

《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实现稳工稳产、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持续生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促进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五个方面推出12项措施,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激发企业活力。

保障企业实现稳工稳产,包含鼓励工业企业员工尽早返岗、鼓励建筑工地尽早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开展招工稳岗3项措施。对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期间,包车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自行返岗的工业企业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2月12日(正月十五)前复工的建筑工地项目,实际到岗人数超过50人的,给予施工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给予施工人员最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持续生产,包含鼓励工业企业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不停产1项措施。对春节期间(1月29日至2月12日)不停工、不停产的工业企业,给予用电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包含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支持交通运输业企业发展3项措施。对1至3月工业产值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1至2月营业收入符合条件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1至2月营业收入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业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促进新业态发展,包含鼓励国际船舶检验机构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业务发展、鼓励新型易货贸易业务发展、鼓励企业参加展会拓展市场4项措施。对一季度内实际开展经营的国际船舶检验机构,给予产业创新突破专项奖励;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一季度开展新型易货贸易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参加符合条件展会的生活消费品进口企业给予不超过4万元的参展支持。

鼓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包含鼓励仓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1项措施。对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企业,给予其值守人员奖励。

青岛自贸片区把“支持企业开展招工稳岗”以外的政策措施列入“即申即享”类,将在做好政策精准推送的同时及时出台实施细则、申报指南,按节点做好政策兑现工作,助力企业实现“开门红”。片区还将陆续出台“阶段型、见效快”的惠企政策,主动上门为企业解难纾困,进一步助力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推动片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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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2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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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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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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