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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贷”福利来了 利好两类购房群体

原标题:“首套贷”福利来了 利好两类购房群体

“认房不认贷”政策来了!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认房不认贷”政策推出

《通知》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还提到,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认房不认贷”中所说的“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认定是否是首套房的参考标准。“认房”是指银行在发放房贷时,参考购房家庭在当地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来确定贷款比例。

目前,在全国各大城市购买首套住房均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无论是首套房的首付比例还是房贷利率都明显低于二套房。因此,在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后,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将更为宽松,对购房者来说购房门槛将大幅下降。

记者向我市某房产中介了解到,从我市目前市场环境来看,购买投资房的人群不多,客户多为购置刚需房或改善房。自《通知》出台后,已经有客户前来咨询青岛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标准,特别是对于打算置换改善性住房的客户,对该政策的关注度比较高。

据调查,我市不少地产从业者期待“认房不认贷”能在青岛落地。在他们看来,“认房不认贷”能够释放部分购房需求,对市场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

“认房又认贷”仍在执行

据悉,对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并不一样。德邦证券研报显示,目前包含青岛在内的共16个城市仍执行最为严格的“认房又认贷”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也就是不仅要看购房家庭名下是否有房,还看购房家庭是否在全国有过贷款记录,一旦有房或有贷款记录,都算作二套房,而二套房贷利率较高,并不利于购房者购买改善性住房。

在“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下,从房贷利率看,我市目前首套房贷利率为4%,二套房贷利率为4.8%,两者利差为0.8%。从长期来看,二套房贷相比于首套房高了不少。根据我市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我市非限购区域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为20%和30%,二套房首付比例比首套房高出10%,极大提高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执行“认房不认贷”认定标准后,将大大提高购房者购房支付能力,减轻购房负担。以购买总价400万元的二套房为例,按照“认房又认贷”政策,首付30%,需要支付首付120万元,如果能“认房不认贷”,按照首套房20%的比例支付首付款,可少付40万元。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认为,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将利好两类购房群体:一类是常住地有一套贷款住房准备卖出房子换房的群体,另一类是在常住地外其他城市有过房贷记录但本地无房的购房客群。政策若落地,这两类客群再次购买房屋将按照首套房的房贷利率计算,可直接降低购房成本。“对市场而言‘认房不认贷’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释放,也符合更好满足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方针,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李雅雯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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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31 09:42
· 来源 ·
青岛日报
· 责编 ·
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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