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大计划助力“人才强青”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市委组织部对我市现行人才政策进行整合、集成、提升、完善,对现行的23项政策保留、6项政策优化提升,废止了不再适用的5项政策,形成了《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作为未来一段时期人才政策的纲领性文件。 4月24日召开的市委人才工作会议上,对该意见进行了发布推介。政策围绕扩大基数、高端引领、凸显特色、赋能发展四个方面,制定了“十大计划”,纵向涵盖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未来之星”、青年人才等,分层次精准施策;横向围绕“引育留用”等人才工作链条,涵盖了人才的各项服务保障以及创新创业、招才引智等方面的支持激励措施,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会上还印发了政策兑现指南,对十大计划进行了细化,便于政策更加高效落地。
1
人才基数倍增计划
按照“放宽条件、取消限制、新增渠道”的思路,放宽人才落户的条件,取消了一些限制:
●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落户年龄由5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硕士由45周岁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取消博士、正高职称的年龄限制;
●取消高级工、中级工缴纳社保满1年、2年的限制;
●新增社区集体户,承接无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
2
顶尖人才集聚计划
对A类人才,包括“两院”院士、诺贝尔奖以及图灵奖获得者等世界级科学家,在激励引育、服务保障、柔性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
●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财政给予500万元补助;
●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顶尖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个人劳动报酬的30%给予补贴,上不封顶。
3
高层次人才提升计划
对B、C、D类人才,包括入选国家、省、市三级人才工程的人选,既补到个人,同时奖励用人单位:
●全职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省、市三级叠加补助达400万元;同时,对用人单位,每培养1人就奖励30万元。
4
“未来之星”储备计划
为有望入选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和省泰山系列工程的后备人才,以及能够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提供支持:
●对有望当选院士的后备人选,在两年管理期内给予用人单位100万元培养经费。
●今年计划遴选70名左右“未来之星”人才
5
青年人才招引计划
本硕博学历人才和博士后科研人才可享受住房、安家等普惠性政策:
●在青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在青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连续三年享受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
●对博士后科研人才,在站的生活补贴由每月5000元提高到7000元;出站来青留青工作的,给予25万元安家资助,到企业工作的,提升至40万元。
6
技能人才培育计划
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
●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给予200万元奖励;
●成功创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按投入比例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
7
海洋人才发展计划
围绕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着力集聚引领型海洋人才:
●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个人劳动报酬的30%给予补贴;●海洋领域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200元标准给予住房补贴,分别高于其他领域博士、硕士25%和50%;
●今年开始开展海洋领域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活动,获评人才最高可享受30万元奖励,对有重大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突破的实施“一事一议”。
8
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为国际化人才提供更具开放性、竞争力的政策支持:
●给予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城待遇”,可不受户籍限制。
●鼓励头部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孵化器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对成效突出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补。
9
产才融合促进计划
紧扣24条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对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
●对促进产业配套完善、补齐产业链“断点”的项目领办人,按项目落地实缴注册资本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
10
人才服务支撑计划
●突出金融赋能,着力打造涵盖“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人才债”“人才险”相互融合的金融赋能链条。
●坚持服务赋能,解决“税学医房”等人才关心的关键问题,率先在全国建立优质基础教育学位及事业编制2个“蓄水池”,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在医疗服务上,高层次人才享受绿色通道、健康查体等服务。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旎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亚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