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昨天在济南召开。 2017年,山东将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规划提升、新型城市建设、村镇人居环境改善等七大行动,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新山东”,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1、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行动
坚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山东提出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行动,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上实现新突破。
2、大力实施规划三年提升行动
推进城乡规划改革,改革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三个环节,推进规划审批 “放管服”,提高审批效率;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全面开展城市设计。
3、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建设行动
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济南、青岛新建108公里,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市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全省开工建设17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开工任务,新增海绵城市200平方公里。
全面做好快速路建设,新增1.1万辆城市公共自行车,全面启动公共停车场建设。
4、大力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提升行动
深入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处理好发展与稳定、拆违与改造、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
5、大力实施村镇人居环境改善行动
以农村“七改”为重点,2017年改造农村厕所300万户,17个县乡镇农村供暖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重点打造4大风貌分区和12条省级特色风貌带,塑造山东特色乡村风貌等。
6、大力实施住建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做大做强住建优势企业,依托当前房地产业行业调整的大背景,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挂牌上市,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开拓省内、国外市场,强化技术研发,拓展产业链条。
7、大力实施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行动
制定“百年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提高民生项目,生命线工程,标志性建筑等质量保障年限。
今年280万人要“进城”
2017年,山东实现1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12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为确保人口市民化目标如期实现,山东将全面推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确保农民进城三权不变,提高融入城市能力;补齐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短板;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夯实人口市民化载体;还将推进撤县设市等行政区划调整,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
棚户区改造开工76.36万套
山东省将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今年确定棚改开工任务76.36万套。至此,山东省棚户区改造任务已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
据了解,2016年,山东省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1296亿元,实际开工53.4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11.2%,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5.9%,连续7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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