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着力完善体系优化服务 打造一流国际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形成重商安商扶商的浓厚氛围,增创新一轮对外开放发展新优势......
记者从18日青岛市商务局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青岛持续推进国际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据青岛市商务局局长马卫刚介绍,2017年青岛将重点在服务、体制、法治、政策四个方面加强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完善商务发展服务环境
2016年,在商务部支持下,青岛成为全国首个实施自贸区战略促进地方经贸合作基地城市,建立了推进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对外谈判数据调研、复制推广创新研究、交流合作活动“五大基地”,举办了FIA研讨会、交流会、政策宣讲会等30多场活动。开展了42项复制推广和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青岛保税港区启动了自贸试验区的申报工作。
青岛在全国全省率先制定《青岛市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青岛海关牵头建立了丝路通关“9+1”一体化协调中心,山东国检牵头建立了丝路经济带“10+1”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工作体系,有效促进了我市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我市与22个已签约的自贸区(FTA)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密切。通过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环境建设等,促进了我市与自贸区国家(地区)的进出口贸易、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的增长,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青岛与自贸区国家(地区)进出口总额1414亿元,占全市当年进出口总额的32.5%。其中:进口615亿元,出口800亿元,分别占全市进口、出口总额的38.9%和28.3%。对韩国、东盟、澳大利亚、智利、巴基斯坦等五大自贸区主要贸易伙伴,签发原产地证书(受惠货物)金额58.2亿美元,享受关税优惠3.2亿美元,自贸协定利用率从年初的36.08%提升年底的59.08%。有10个自贸区国家(地区)在青岛投资新设项目529个,合同外资351.5亿元,实际到账外资338.7亿元。我市备案对19个自贸区国家(地区)投资项目605个,投资额71.8亿美元,占全市对外投资总额的33.5%。
据马卫刚介绍,青岛将突出重点打造青岛口岸推进实施自贸区战略新优势,继续抓好青岛口岸自贸区政策“五大基地”建设,用足用好商务部支持青岛的国家自贸区(FTA)战略地方经贸合作推进工作机制,突出全面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经验,重点在“继续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政策、探索实践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继续推进金融制度创新”等八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按期完成复制推广各项任务。建立内外资企业和走出去重点企业全覆盖、全流程、市级和区(市)及乡镇(街道)全网络的企业服务工作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尊重、爱护、帮助企业家,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全面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服务水平。会同市考核办对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对各区、市(经济功能区)以及相关市直部门有关国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委托国际知名专业咨询机构对我市及各区、市(经济功能区)国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加强商务、海关、国检、国税、金融部门协作,为企业提供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外汇结算等优质服务。
优化完善商务发展体制环境
全面深化商务领域改革,使改革举措转化成发展动力,通过取消、下放、转移、整合等方式,继续消减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管理程序,深入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简易注销登记。对于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选择向所在地最基层一级外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方便企业就近办事。推进审批环节并联办理,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行一口受理、网上办理、限时办结、进度可查询,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
优化完善商务发展法治环境
建立健全外贸及产业政策的合规性审查机制,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通行规则办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和保护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系统,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商务执法监管体系,建立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对境外市外投资者投资企业在我市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016年3月市人大发布了《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这为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的建设提供了法规保障,今年将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优化完善商务发展政策环境
分类完善商务发展的支持保障政策,重点向流通新业态发展、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优化招商引资质量、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支持“一带一路”以及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聚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5号文),出台招商引资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现代商务发展引导基金,积极筹划设立“商发股权投资发展基金”、“欧亚园产业投资子基金”、“网商股权投资发展子基金”,鼓励企业扩大投资,撬动社会多元化投资,扩大开放吸引投资,运用现代金融手段促进投资,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对内外贸投资项目给予基金投资支持。采取同等适用政策支持境外市外资金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服务领域。拓宽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按照《世界银行2017年营商环境报告》模型研究分析我市营商环境,发布青岛市营商环境报告,以国际城市建设为引领,尽快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打造依法行政、公正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富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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