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交通委获悉,为配合青岛市出租汽车改革政策文件的出台,日前,青岛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保持现行基本运价不变的情况下,对青岛市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低速等候计费结构作出调整,收费模式由现行的“低速等候累计满5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以后每满3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调整为“累计满3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以后每满2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不满2分钟不收费” 。
青岛市自2010年传统出租车运价调整以来,出租车的一些关键运营数据一直比较稳定,比如2015年青岛市出租车月均行驶里程11068.21公里,日均载客次数44.95次。今年以来,由于受道路拥堵、替班司机减少等多重因素影响,前10个月出租车运营数据相比以往正常年份变化较大,月均行驶里程降到8146公里,日均载客次数降到28.33次,相比前两年均下降三分之一左右。鉴于此,相关部门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考虑到暂时难以调整出租车运价的实际,作为一项临时性政策,决定对低速等候收费结构作出调整,目的就是为了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参与市内拥堵地段、高峰时段的运营,同时弥补交通拥堵带来的营收损失。
本次计价器调整本着“自愿”原则,凡不愿参与计价器调整的巡游出租汽车仍按原规定执行。政策适用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内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低速等候计费结构。
该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本次调整只是临时性政策,待下一步调整巡游出租汽车基本运价时再统筹考虑。(记者蒋甜)
[编辑:亚麦]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