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青岛保监局与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举行“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启动仪式。
此项目的签署意味着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年满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将自动纳入保障范围,该项目保费为每人每年20元,主要承保2016年12月1日零时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不设年龄上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伤亡、残疾和医疗费用。意外身故一次性给付10200元,意外伤害致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最高不超过 2035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5175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按照31.5元给付,每次和多次累计不超过180天,保险赔付金将统一使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青岛银行的借记卡或存单进行支付 (已有青岛银行卡客户支付到银行卡内,无青岛银行卡的客户以存单的方式支付)。选聘专业经纪公司负责成立本项目保险服务中心,主要包括400呼叫中心、专职服务团队和配套网络系统等,协调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开展保险服务。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应拨打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400-6266-110进行报案,由400呼叫中心向所在区(市)首席承保人转报案并提供理赔咨询。
据介绍,实施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重点解决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补偿,保险期间户籍老年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意外伤害均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项目启保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零时,统一由政府出资为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2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161万多名户籍老年人受惠。另外,非本市户籍老人若想参保,需要取得长期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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