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推进再生水的生产与应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市物价局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市内三区再生水价格政策。下月起,青岛市市内三区再生水价格从过去的每立方米不超过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不超过1.7元。具体价格水平可由供需双方在限定价格水平之内协商确定。据了解,青岛海湾中水有限公司2015年为市内三区供应再生水728万立方米。
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目前市内三区河道景观用水和水源热泵用水占再生水用水总量的97%左右。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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