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了第二十四批127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019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54个。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四批共35551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9362名,法人或其他组织6189个。
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2978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638案,另有1096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089个,执结标的总额53144.7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近期,青岛中院报请青岛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银行、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多个部门失信惩戒责任加以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惩戒方式进一步拓展。
青岛中院先后联合市工商局对拟授予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585家企业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质监局对627家拟授予2012-2015年度青岛市“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的企业进行失信审查。通过审查,9个失信企业被取消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5个失信企业被从“新创工业知名品牌”拟授予名单中拿下。
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zy.sdcourt.gov.cn)“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刘光远 孔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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