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评选一批自然环境优良、旅游功能完善、产业发展潜力大的最美村庄,给予每个村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主题公园和重要旅游集散地建设旅游厕所,每年评定3A、2A、1A厕所,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在重点景区周边新建生态停车场或开设临时停车场,扶持新建10处生态停车场,每处给予10万-50万元一次性补助……黄岛区近日出台 《关于加快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旨在加快世界级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发展。
根据该《意见》,黄岛区将以游艇业作为突破口,加快发展海洋旅游产品。对新购置游艇、游船、帆船等营运设施的企业,第一年度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设施购置费15%的一次性补贴;将依托黄岛区文化底蕴,策划推出1-2台大型实景旅游演出,在土地、规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常态化营业后首年度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营业额的4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投资举办具有地域标志性的民俗节事活动,每年评选2个民俗节事产品,分别给予主办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规定,黄岛区2017年初将制定 “山海间十大最美乡村”品牌评选标准,培育评选一批自然环境优良、人文特色突出、旅游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产业发展潜力大的村庄,给予每个入选村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大对民宿产业的扶持力度,对于利用(租用)民房3幢、6个房间以上,或利用 (租用)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国有闲置房产等单幢10个房间以上,或新建与环境融为一体的特色精品民宿点,每年遴选10个能够成为独立度假目的地、全面投入运营的民宿点,对年出租客房达800间以上的,每年度按照营业额的20%进行奖励,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产生民宿发展集聚效应的民宿特色村,优先列入 “山海间十大最美乡村”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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