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要求,《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重新作了修订,涉及12项收费。其中,3项收费项目予以取消;9项收费标准放开,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随着12项收费项目从《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退出,我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压缩1/3。
取消的3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分别为: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地震部门收取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气象部门的防雷设计图审核费、新建改建扩建建 (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费、雷电风险评估费、防雷产品测试费、土壤电阻率测试费。市物价局要求,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后,相关部门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申请人)收取费用。
放开9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分别是:消防安全评价机构收取的消防安全评价费、电气设施消防检测机构收取的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收费及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火灾自动报警监控机构收取的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服务费、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收取的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机构收取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以及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上述收费放开后,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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