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高新区管委获悉,根据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度高新区应年报企业3156家,实际年报企业2944家,年报率93.28%,位居全市第一。
据悉,针对辖区企业年报工作,今年以来高新区工商分局采取“四加强”举措。其中包括,通过群发短信、电话通知、微信提醒等方式,告知企业年报时间、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提高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便利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指导企业进行年报,为缺乏申报能力的企业提供帮助;建立责任制度,根据人员情况和未年报企业分布情况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片区,逐户催报,做到户户有落实,户户有结果。
高新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逾期未申报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不但信用受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享受政策优惠、先进表彰等工作中也将会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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