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对近期涉及我市的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理情况,这6批次不合格食品均来自我市的食品生产环节,其中国家抽检不合格5批次,省抽检不合格1批次。对于抽检不合格的6家食品生产企业,根据相关要求,食药部门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这6家企业和产品分别是,青岛星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铅含量超标,被处没收违法所得538.38元,罚款5万元;青岛宏盛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超标,被处没收产品0.78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3.5元,罚款5万元;青岛泽香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都红辣椒粉检出不应含有的苯甲酸,被处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2万元;青岛川百汇香料萃取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姜粉调味料检出不应含有的二氧化硫残留,被处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万元;青岛香巴尔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调味油,检出不应含有的二丁基羟基甲苯和特丁基对苯二酚,被处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3万元;青岛祥瑞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检出农药残留三氯杀螨醇,被处没收茶叶4.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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