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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评15家市级创业示范平台 4省级平台复审

2016-07-12 10:16:40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云彩

我市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了2016年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评估认定工作,今年全市将评估15家左右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同时还将对4家省级创业示范平台进行复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级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评估认定“山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创业示范园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四类创业载体。省级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将按照区市初审、市级复审、省级评估认定的程序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统一运作,对各市提报的候选单位进行评估认定,分为材料初审、集中答辩、实地评审和评估认四个环节进行,具体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我市共认定4家省级创业示范平台,分别为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即墨服装品牌孵化中心2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岛(市北)家庭服务就业创业广场、海尔创客加速平台2家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辖区内省级创业示范平台进行复查。对市直部门、市属企业创办的省级创业示范载体,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查事宜。

此外,全市今年将评估15家左右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申报“青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岛创业示范园区”“青岛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岛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的单位,评估认定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12号)文件执行。对此前已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需按照新的文件标准重新申报认定。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将从正常运营且已开始落实奖补政策的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中评估认定(市直部门、重点企业、驻青高校等可直接申请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参照省里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统一运作,按照材料初审、集中答辩、实地评审和公示认定四个环节,最终确定市级创业示范平台。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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