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0:02,威海游客丁风菊从海底捞酒店取得了全市首张餐饮业增值税发票。记者看到,新开出的发票上印有“青岛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发票号码为02840001。营改增发票的成功开具,标志着青岛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落地”,营业税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提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青岛市国地税密切合作,经过57天的精心筹备,圆满完成了纳税人交接、培训、税控系统发行、发票发放等工作,税制转换整体平稳有序。 “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四大行业,经过税源交接确认,共涉及17万户纳税人,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4万户。当前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安装了税控器具,并领用了增值税发票,从今天起正式对外开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杨红介绍道。前期,青岛市国税局密切关注营改增发票开具这一时间节点,整合服务资源,统筹压茬推进,确保纳税人按规定领到发票、接受发票系统使用培训。海鸿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第一分公司会计负责人王玺告诉记者,4月份她参加了市南国税局组织的营改增专题培训,“培训中,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这次营改增涉及的政策、办理有关业务的流程和发票系统的使用,培训得很到位,所以今天开票也很顺利。”此外,国税机关还注重加强内部业务系统衔接,确保发票代开系统、委托地税机关征收增值税的发票系统正常运行,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业务。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要高度关注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杨红提醒广大营改增纳税人,5月15日前,要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27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原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在此期间,希望纳税人关注国税局网站信息,及时配合国税机关做好后续工作,适应新税制的要求,健全规范内部管理,享受好这次税制改革的红利。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薛飞)
酒店不得借“营改增”哄抬价格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针对“五一”前夕部分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价格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 《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正告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
发展改革委郑重提醒所有酒店业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酒店业的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了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通知称,方案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当日,中国政府网还公布了 《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跟踪掌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梳理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优化流程,改进方法,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对预案,强化风险防控,出现问题迅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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