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市人社局日前完成了全市54613户企业201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通过评价确定,达到A级单位有41095家,占企业总数的75.24%;达到C级单位则有3850家,占企业总数的8.44%。我市将对C类企业企业上市或参评各类优秀企业以及对企业负责人参评各类先进、劳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一票否决。
根据《青岛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分为A(诚信)、B(基本诚信)、C(非诚信)三个等级。另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两年从A级诚信用人单位中评选一次示范诚信用人单位,对依法成立二年以内的各类企业和租赁场地或设备经营的各类企业暂不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范围。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从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执行劳动保护及工作时间规定情况,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执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品经营单位遵守服务规定的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A级;评分在60分~89分的,为B级;评分在59分以下的,为C级。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C级:一、当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不合格;二、拒不参加、未按时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书面审查时存在瞒报、伪造、篡改书面材料的行为;三、评定周期内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处罚;四、整体拖欠职工工资;五、整体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六、因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多次被集体投诉、举报或发生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七、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品经营单位严重违反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劳务派遣、社会保险服务规定;八、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拒不接受询问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打击报复监察员、证人、举报人员;九、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通过评价确定,A级单位41095家,占企业总数的75.24%;B级单位9668家,占企业总数的17.7%;C级单位3850家,占企业总数的8.44%。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根据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各类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对A级单位,除投诉举报外一般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鼓励其自主完善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对B级单位,不作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重点单位,年度内日常巡视检查不超过1次,帮助改进其劳动用工管理;对C级单位,列为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现场检查,同时还将督促单位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对企业上市或参评各类优秀企业以及对企业负责人参评各类先进、劳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劳动监察执法的针对性。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封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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