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城阳物价局获悉,自4月1日起,城阳区将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调整居民用气价格。通知规定,普通居民用户气价设三个阶梯,以年度气量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 (每月18立方)以内(含),居民用户覆盖率为94.69%,气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9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16-336立方米(含),居民用户覆盖率达到98.91%,气价为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336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4.35元。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实行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年用气量为1016立方米以内,气价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016-1136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1136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4.35元。
同时,城阳区还建立了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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