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青岛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内贸改革的9个试点城市之一,青岛确定利用1年的时间实现4大改革目标,共计15大项改革任务,加速流通法治化、现代化。此次内贸流通体制改革,青岛率先在全国提出了以建立法制化营商环境为主要特点的“青岛模式”,商贸流通地方立法及消费模式创新是青岛试点工作的两大鲜亮特色。
试点一年实现四目标
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明确将青岛市列为全国9个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之一,试点时间为一年。青岛市商务局副局长郭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青岛市计划经过这1年的努力,以商贸流通地方立法和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促进消费创新模式为重点,实现4个目标。
一是建立完善商贸流通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体系,二是健全统一高效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建立内外贸融合创新驱动的现代流通发展模式,四是建立流通业转型升级创新引领发展模式。围绕这4个目标,确定了全力推进实施建立现代流通规划和标准体系、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构建商贸行政职能社会化和行业化转移机制、打造鲜活农产品消费国际标准体系、畅通商品追溯保障体系等15项改革任务。
地方立法首当其中
新闻发布会详细公布了此次改革的15项重点任务,其中,完成商贸流通地方立法是第一要务,也是“青岛模式”的一大特点。青岛市将在流通主体、客体、载体和行业管理上依法立规,在商品流通秩序、流通设施建设、商贸流通促进、市场监测调控等方面明确法律责任,确立岛城商贸流通领域的基本制度。同时,通过商贸流通立法,建立现代流通规划和标准体系并保证实施。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在商品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建立以交易信息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价。
商圈社区化智慧化
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创新消费模式,是15项改革内容的另一大特点。改革措施包括,创新建立内外贸融合发展的现代消费市场模式,探索建立市区、机场国产品牌免税店和免税购物中心,促进时尚品牌国内市场消费,打破内外贸企业经营的差别和梗阻。
另外,改革还提出1年之内,岛城全面启动实施“互联网+商务”行动计划,推动发展B2B 、B2C、O2O 和商圈电商、社区电商等新型互联网商业模式,在5个市(区)选择100个乡镇、500个村建立电商服务营销网络,推广拍卖、电子交易等农产品交易方式,构建“515+X ”农村电商推进体系。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信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将来的商圈更加智慧化。
■新闻延伸 青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的布局
2015年7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草案)》;8月24日,市政府对商务部和省政府上报了《青岛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方案》,10月26日根据商务部的审核意见,形成了以建立法制化营商环境为主要特点的“青岛模式”。10月21日,成立青岛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记者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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